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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没还完不可以公证给儿子。 房贷没还完,房子是抵押给银行并在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的,把房子公证给儿子是赠与行为,赠与是无偿给付,是没有对价的。 在没有还清房款办理解押之前房子是不能赠与的,这样会损害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
办理流程: 1、房产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产赠与书面合同(赠与书)。 2、房产赠与过户受赠人凭房产所有权证、赠与书按规定交纳相关税费,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房产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婚后父母给儿子起的房子,儿媳妇是否有份的确认方式:一般来说,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除另有约定外,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此时儿媳妇有份。但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该房产是赠与证据儿子的,则儿媳妇没有份,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
房屋管理部门会备案你的买卖协议,然后公示在互联网上,这可以有效的避免开发商一房二卖,是一种行政管理行为,但是,它不能代替过户。查询购房网签合同的时候,先找到所在城市的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然后找到在售的
第一,赠与的房产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不能撤销,也就是说公公不可能收回. 第二,公公赠与的房产虽然过户在儿媳名下,但因是在儿子和儿媳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赠与房产,如果公公没有特别声明只赠与给儿媳一个
不动产以过户为物权转移唯一标准,如果其中签过买卖协议,买卖协议合同本身是有效的,但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表面上看产权仍属于甲某,甲某过世时房参还得再次是否属于甲某个人财产,甲某的妻子属于甲某的法定继承人
凡涉及房屋赠与,进行完不动产变更之后,便不得任意撤销。对于父母赠与自己孩子的房产同样如此。但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些特殊情况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
有些夫妻在结婚之后,为了维护两个人的感情,通常会把另一半的名字加在自己的房本上,但是当房子给另一半加名之后,还能反悔吗?我们说赠予对方房子之后能不能反悔,我们需要分情况来看。第一,一方只是答应了把房子赠与另一方,但是还没有办理公证,也没有办
房贷没还清是可以抵押贷款的,但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借款人已经是抵押房屋的所有权人,即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且拿到了房产证,此时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将房产证抵押在银行,用来保证自己的还款能力。2.无论是第一次抵押还是再次抵押都需要在同一家银行办
首先,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应当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直接进行分割处理,而对所欠银行的贷款,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法进行处理。根据相关规定,有两种处理办法:1、提前清偿所欠银行的贷款,销除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他项权登记,这样就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