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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婚前由一方个人全款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但如果婚前买的房子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双方的名字,或者是一方有证据证明自己对该房产,婚前有出资的,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用婚前个人积蓄购买的房屋,仅仅是原有财产价值存在形态发生了变化,穷流溯源,购房的出资来源是该房婚前的个人财产。如果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应当认定房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房产证上登记双方的名字,应视为出资一方
夫妻一方婚前贷款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看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具体的情况,确定的是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其相应增值的部份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婚前双方都出资买房,登记在两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一人名下,也是要看贡献大小进行分割的。
《201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第二十五、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房产并登记在该方名下,另一方主张其在买房时亦有出资且婚前买房目的即为结婚共同居住,如果并无充分证据显示有关款项属
除非你和老公有约定,婚后工资归个人所有,否则,属家庭共有财产,用婚后工资还贷等于用家庭共有财产买房,其婚后还贷部分属共有。举个简单的例子:属于你婚财产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归你所有,婚后家庭存款的利息归
丈夫婚前支付10万元应当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支付5万元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丈夫拥有该房屋六分之五的产权,而妻子仅拥有该房屋六分之一的产权。丈夫过世后,这六分之五的产权依法应由四个合法继承人
一般来说,夫妻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财产由父母双方出资的,产权以一方子女名义登记,约定赠与子女,属于投资者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并且,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夫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夫妻登记前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除非财产的所有人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另一方,否则,
婚前用个人财产做首付款,向银行按揭贷款买的房子,房子登记在出首付这一方名下,但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按揭贷款的,那么如果双方要对房屋进行分割的话,一般是由双方协商房屋归哪一方所有。如果协商不了,一般房子判给登记方,但是另外一方可以要求对婚后
父母在婚前给予房屋的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如果该项房产登记在贷款人名下的,离婚房子归父母付给首付的那一方所有。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后有一方父母出资为自己的子女购买不动产,同时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以视作只对自己子女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