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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是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只要不是在本行业内众所周知的普通信息,能够与普通信息保持最低的秘密或新颖
违反技术保密协议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仲裁范围。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为保密协议书产生的纠纷,应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才能去法院起诉。如果是企业与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与非员工之间,因为保密协议书之间产生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仲裁范围,属于一般的民事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工作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源不被泄露,保护甲方的技术秘密,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公司技术秘密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
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单纯的商业秘密保密协议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支付保密费的。如有竞业限制,需支付补偿,竞业限制时间和补偿金额需要双方商量而定。
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不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保密协议,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如果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保密协议,协议最长期限是两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委托加工保密协议甲方:(委托方) 乙方:(加工方) 为保护合法持有商业秘密的正当权益,防止同行业其它企业或个人对甲方之不正当竞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等国家和深
以技术入股不是实股是干股。技术入股是以技术人员的知识或知识产权、技术诀窍、设备、工厂厂房等作为资本股份,投入合资经营或联营企业,从而取得该企业的股份权的一种行为。技术入股和资本入股一样享有按股份比例对企业所有权和按股分红的权利。技术股的所有
技术许可合同的合同效力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作出判断。首先,技术许可合同作为典型合同的一种,要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必须满足合同生效的基本要件。第一,技术许可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技术许可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以及行政
保密协议的违约责任,可以通过订立违约金条款的形式,来进行约定。具体来说,保密协议也属于合同的一种类型。保密协议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当然可以通过制定违约条款的方式,来事先规定一方不履行保密义务的时候,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而根据我国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