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有哪些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有哪些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有哪些

2021-11-03 14
普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有: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的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不予受理是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审查原告的起诉后,认为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书面裁定不予立案受理的司法行为。 不予受理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只能发生在案件立案之前; 2、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程序上的起诉权的否定; 3、只能使用书面形式; 4、当事人如果不服,可以上诉; 5、上诉期限为10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一)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行为; (二)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三)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四)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五)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六)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简述人民法院行政诉讼中不予受理的事项
    简述人民法院行政诉讼中不予受理的事项

    人民法院行政诉讼中不予受理的包括以下事项: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2023-03-06 31
  •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公安行政行为有呢些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公安行政行为有呢些

    外部行政行为不会不受理;行政诉讼不受理刑事侦查行为

    2024-06-10 14
  • 行政诉讼应予受理案件是如何规定的
    行政诉讼应予受理案件是如何规定的

    行政相对人有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受理,这是属于行证诉讼的受案范围。

    2020-01-27 105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行政诉讼代理人有哪些类别 01:04
    行政诉讼代理人有哪些类别

    行政诉讼代理人分为两种,分别为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要成为法定代理人条件有两个,分别是被代理人是无行为能力人,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着亲权或监护关系。法定代理的性质是全权代理,即法定代理人的所有诉讼行为,包括处分实体权利的行为,被视为是

    1,412 15,340
  • 法院不予立案怎么处理 00:54
    法院不予立案怎么处理

    法院不予立案的处理方式如下:法院不予立案,应当在裁决书中,写明不予立案的原因,以便于当事人清楚为什么不予立案。当事人对不立案的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条件的起诉,必须

    2,695 15,340
  •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谁审理答案 00:53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谁审理答案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审判员审理。如果案情复杂的话,可以由人民陪审员和审判员组成合议庭,然后共同对这个案件进行审理。基层人民法院审理,除了法律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以外的所有普通刑事案件的办理,对于这些案件应该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管。高级人民法院

    1,495 15,340
法律综合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周业恳律师 周业恳律师

广东深桂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98-5454-0090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