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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2、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
房产证上有儿媳妇的名字,若没有约定份额,有几个人名就几个人平分。婚前房子加儿媳妇名视为赠予,除非有另外的约定。所以儿媳妇有分配权。
1、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2、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由一方父母出资
按你的表述,会。父母的行为视为对儿子儿媳的赠与,赠与完成之后房产属于儿子儿媳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均分配。
那就是看有没有借条的、这个钱是两人一起还的。你儿子也是有份的、你可以起诉的。
父母给儿子买的房,如果已经办理了相关的登记手续,这时候房子应当属于儿子所有。无论儿子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女方都没有权利请求分割父母为儿子买的房产。因为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一方在婚前获得的财产,应当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是其婚前财产,系个人财产,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但是,如果后来在房产证上加了配偶名字的,该房产将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至于要如何分割,根
婚前男方出资买房写女方名字,离婚后应当按照共同财产处理。男方在婚前将女方名下加上的,属于赠与行为,将房产的一半产权分给女方,男方与女方确立婚姻关系后,房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男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应当对房产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