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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后债务的清偿顺序是: 1、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2、然后缴纳公司欠的税款; 3、再清偿公司的债务; 4、最后将剩余的财产分配给股东; 5、清算结束。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如下: 1、 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
企业破产优先受偿顺序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最后被清偿的是普通的债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法院才能够宣告公司破产。
对破产企业的债务进行偿还的顺序应当是,优先清偿了共益债务和破产费用之后,再清偿破产人所欠的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等。
破产财产应当按一定的顺序和比例,公平地分配给债权人。破产财产的分配,是破产清算的最后阶段。 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由清算组织提出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执行。相关依据为《民事
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的,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破产债权应该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清算费用、社会保险费、工资、弥补亏损、债权人
清偿顺序,是民事诉讼法根据各种债务的性质,对债权人在两个以上的,债务人的财产又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的情况规定的偿付顺序。 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
破产债权清偿的顺序如下: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当个人独资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时,应当按照以下的顺序进行: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企业所欠税款; 3、企业其他债务。 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个人独资企业及其投资人,在清算前或
企业的破产申请,被人民法院受理之后所发生的债务为共益债务,具体包括以下情况: 第一、破产管理人或企业,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而产生的债务; 第二、企业财产因受无因管理而产生的债务,以及企业因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第三
公司破产之后,按各债权人的申报顺序进行债务的清偿。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企业破产之后,需要成立专门的清算组,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应当通知、公告本企业债权人,清理债务、债权,并处理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法律规定清算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