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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册要记载以下这些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
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以下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四、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关于经营管理股东名册必要记载事项,是股东行使股东权 利的证明。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1)股东的姓名或者 名称及住所; (2)股东的出资额; (3)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
公司置备公司法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二)股东的住所; (三)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 (四)出资证明书编号。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
股东必须是记载于股东名册上的出资人,公司法第33条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第131条:公司(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
根据公司法规定,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成立的日期; 3、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股票的编号等等。 作为证权证券,作用是证明股东的权利,而不是创设权利。其制成必须
公司章程,指的是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所制定的和规定的:公司名称、办公住所、经营范围、经营制度相关信息的基本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以下事项: 1、公司详细的名称以及办公住所; 2、公司的经营范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际出资人即隐名股东可以与名义出资人签订代持股协议,且该协议合法有效,除非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事由出现。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隐名股东想要得到公司的承认需征得公司一半以上的股东同意。除此之外,名义股东与实际
强制执行决定应该载明的事项如下: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 3、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 4、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5、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