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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则与违约金能同时适用吗?

罚则与违约金能同时适用吗?

2021-02-02 99
普法内容
定金罚则与违约金不可以同时适用。如果当事人既约定了定金,又约定了违约金,在一方违约时,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而不能同时适用。如果约定的定金不足以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的,可以请求增加赔偿的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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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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