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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民法典》的立法精神以及各国的立法例,在分割共同财产过程中还要坚持以下一些原则: 1.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随着近年来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常常涉及生产资料。因此,分割共同财产时,应注意从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出发,不损害财产的效
离婚夫妻双方按照下列原则分割离婚财产: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妇女利益的原则。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3、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4、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可以起
如果双方达成协议并由投保人作退保处理,那么退保获得保险费或者现金价值,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处理即可。如果你们选择继续履行保险合同,如此一来,离婚之后投保人一方就会获得保险合同的利益,而另一方则有权要求获得相应的折价。由获得保险合同利益的一方,
根据新《民法典》的立法精神以及各国的立法例,在分割共同财产过程中还要坚持以下一些原则: 1.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随着近年来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常常涉及生产资料。因此,分割共同财产时,应注意从有
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怎样区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指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取得的的劳动报酬
财产继承权原则是: 1、团结和睦、互谅互让原则,继承人的继承权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法定的继承人有平等的继承权、继承人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2、继承权平等原则: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3、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 按照《继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各共有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