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表现有哪些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表现有哪些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表现有哪些

2022-04-14 341
普法内容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表现形式有三种:完全不履行、未完全履行和不适当履行。 1、完全不履行是指股东根本没有出资,可以分为拒绝出资、不能出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2、未完全履行,又称未足额履行,是指股东只履行部分出资义务。 3、履行不当是指出资时间、形式或手续不符合规定,包括出资延迟和出资缺陷。 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按照协议和法律、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者履行其他支付义务,以取得股权或者股份。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哪些情形属于股东违反出资义务?
    哪些情形属于股东违反出资义务?

    首先,应按期足额认缴出资而不认缴的属于股东违反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如果不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额的,属于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

    2020-01-22 19
  • 请问股东出资虚假有哪些表现?
    请问股东出资虚假有哪些表现?

    股东虚假出资一般有如下的表现形式: 1、股东未交付、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 2、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3、股东虚假出资的其他表现形式。

    2020-12-11 111
  • 违反股东出资条例的有哪些
    违反股东出资条例的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出资违法行为主要有三种: 一、公司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 二、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货币财产。 三、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

    2020-11-25 101
专业问答更多>>
  •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有哪些表现,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表现有未如实出资、抽逃出资以及虚假出资等。若是有股东抽逃出资,首先由公司进行催告,若是在期限内没有补足出资的,可以作出决议解除股东资格。

    2023-08-29 15,340
  • 公司法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情形有哪些,如何处理股东违反出资义务?

    现实中许多公司会出现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情形,如果股东违反了出资义务,在公司成立后因资金不足而影响正常经营活动,从而给公司造成损失。面对这种情况,提出以下几个建议,维护公司及其他几个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

    2022-03-22 15,340
  • 哪些情形属于股东违反出资义务?

    首先,应按期足额认缴出资而不认缴的属于股东违反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如果不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额的,属于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

    2023-07-23 15,340
  • 股东抽逃出资的表现形式有哪些,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股东抽逃出资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公司资本验资后控股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二是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

    2022-01-2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股东未按期缴付出资的义务 01:07
    股东未按期缴付出资的义务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如果股东是以货币,即现金形式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的,应当在一定时间内,及时向公司足额补缴。当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

    1,340 15,340
  • 股东有法定竞业限制义务吗 01:24
    股东有法定竞业限制义务吗

    股东是否承担法定竞业限制义务,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 如果股东是公司董事、高管的,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在没有经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的前提下,不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替自己或者他人谋取本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同时也不允许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当前

    1,385 15,340
  • 小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01:29
    小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在权利上,小股东不仅拥有资产收益、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而且还有诉讼的权利。小股东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如果发现董事、高管出现损害自身利益的情况时,如果小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股份的话,可以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

    3,395 15,340
姜超律师 姜超律师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房产纠纷
咨询律师
400-110-201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