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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二者的区别为: 1、破产清算可以是因为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公司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等,但是强制清算只能是因为企业法人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破产清算可以由公司
1、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3、破产财产分配。 4、清算终结。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目前个人是不可以走破产程序,申请破产保护的。我国的破产法只适用企业,而不适用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
债权人必须明确自己对破产企业所拥有的债权,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积极向法院申报。法院一旦受理破产案件后,会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发布有关公告和通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
1、债务人请求破产还债的书面申请; 2、债务人企业亏损的书面说明; 3、债务人企业至破产申请日上月末的资产负债表等有关会计报表; 4、具有相应资质的审计机构对债务人企业审计后作出的审计报告,以证明该企
要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人无法从公司得到清偿或者得不到足额清偿,有权向清算组成员要求侵权损害赔偿。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法定顺序清偿。 具体的赔偿顺序为
1、破产的申请破产的申请分为债务人的申请和债权人的申请二类。债权人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 第一,须为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 第二,须为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示权; 第三,须为已到期的请求权。
破产清算债权人都有以下权利: 1、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 2、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3、通过重整计划; 4、通过和解协议; 5、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
强制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包括: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清算程序不同,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人民法院是公司强制清算的组织者。强制清算是通过公权力的介入,即由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的清算。而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