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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发的红包钱能否要回视红包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信息或红包描述,或者在付款前后的聊天记录中表示付款是贷款,则可以认定为贷款。感情结束时,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相关款项。 而且恋人之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可以看作是一般的礼物,在感
先明白,付出是你自愿的,不是对方强迫你给他的,再要回来你们之间的感情势必无法挽回,对对方造成印象也不大好,要回来得看对方同不同意,不过一般情况对方是会给的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如果是借款,需要明确证明两人之间的金钱往来属于借贷纠纷,这样的钱不管是多少,都是可以要回来的。 2、如果是赠予,那么交付即生效,这钱就没法要回来。 3、如果可以证明钱是彩礼,那么这笔钱则可认为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
同居期间送的金银首饰是否可以要回要看赠送时首饰的性质。恋爱同居期间互赠给对方的金银首饰等礼品,是不能按照同居财产进行分割的,因为其是以个人财产而不是共同财产负担。 第一、日常交往赠送的日常小件物品属于
借款人有义务在双方约定的还款时间内向贷款人偿还借款,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时间的,贷款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但是理应给借款人合理的时间。因此,恋爱期间的借款是可以要回的,但是恋爱期间一般都没有写
恋爱期间送给对方的财物能否要回恋爱期间互赠的财物,应视情况予以具体的对待。如果一方赠送给对方衣物,或双方互有赠送,这是赠与性质,恋爱终止后,一般不应讨回。如一方满以为可以结婚,花了较多的钱,甚至还给对
恋爱送对方车分手后可以拿回。一般情况下送车是基于恋爱关系的赠与,是以结婚为目的而赠送的,如果双方最后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那么分手之后可以要求受赠人返还,人民法院也应当支持。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能否要回谈恋爱期间所赠送的礼物,具体还应看该礼物的价值大小。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可知,如果只是属于日常生活的开支以及小额的、不以结婚为目的赠与,自交付之日起,该财产的所有权转移,受赠方成为物的所有人。此时,该赠与的礼物不能
恋爱时的投资款,在分手时不一定能够被追回。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投资款,能否被认定为赠与的财产来作出判断。首先,男女双方在恋爱的过程中,确实存在互相赠与财产的行为。如果拿到财产的一方能够证明这笔财产是对方赠与给自己的投资款,这时候就算双方已经分手
已经过了十年的欠款是否还能要回,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在欠款十年的情况下,要考虑是否已经超过了民法典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如果超过被告将取得诉讼时效的抗辩权,将导致原告败诉的后果。但诉讼时效的抗辩权需要被告自己提出,法院不能主动释明,因此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