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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合影可以否定监护关系吗

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合影可以否定监护关系吗

2021-03-06 82
普法内容
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合影不可以直接证明监护关系,但是可以作为相关佐证材料。证明监护关系需要监护人和被监护人的身份证件;派出所或者相关权威机构开具的证明文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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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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