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取保候审不能折抵刑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文书中刑期起止日子怎样表述问题的批复(2000年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99次会议通过法释〔2000〕7号)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赣高法〔1999〕第151号《关于裁判文书中刑期起
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或借条的,其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的当日起算;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或借条的,其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第二日起算。
取保候审的起算时间,不是从次日起算,从手续办理完毕那一刻就算。《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
取保候审的起算时间从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之日起计算,现行法律规定,如果是由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对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会再对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手
次日起算。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也就是说,对于取保候审而言,取保当日不算,从次日起算。
1、取保候审应当从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之日起计算时间。 2、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3、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
刑期的起止日计算一般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判决之前被先行羁押的,可以折抵相应的刑期。刑期的起止日的计算情况主要有: 1、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
取保候审不算在刑期。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刑罚,取保候审没有将犯罪嫌疑人羁押在拘留场所,所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的规定。如果在取保候审以前被拘留或者逮捕过的,被拘留或者逮捕的时间可以抵刑期的。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
取保候审由谁决定,应当根据刑事案件的阶段进行确定。刑事案件还在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并且需要取保候审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刑事案件已经到人民检察院的,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按照相关规定作出决定,检察长可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