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票据法第53条的解释
票据法第53条的解释

票据法第53条的解释

2022-01-04 17
普法内容
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自到期日起十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具体如下: 1、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十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3、持票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通过委托收款银行或者通过票据交换系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视同持票人提示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五十三条  持票人应当按照下列期限提示付款: (一)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二)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十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持票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通过委托收款银行或者通过票据交换系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视同持票人提示付款。
第六十四条  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文书具有拒绝证明的效力。 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具有拒绝证明的效力。
第六十六条  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三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其前手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其再前手。持票人也可以同时向各汇票债务人发出书面通知。 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因延期通知给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损失的,由没有按照规定期限通知的汇票当事人,承担对该损失的赔偿责任,但是所赔偿的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 在规定期限内将通知按照法定地址或者约定的地址邮寄的,视为已经发出通知。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票据法17条司法解释
    票据法17条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七条司法解释如下: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3、持票人对前

    2021-12-12 4,755
  • 应该怎么理解刑诉法第53条规定的证据证明条件
    应该怎么理解刑诉法第53条规定的证据证明条件

    认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其含义有三: 1、必须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对于定罪事实和量刑事实的认定只能依靠证据; 2、确立了运用证据证明的范围,即证明对象包括定罪事实和量刑事实。这一规定充分吸收和总结了量刑程序改革的成果,使量刑程序从封闭迈

    2024-06-12 14
  • 2023如何理解刑诉法第53条规定的证据证明前提
    2023如何理解刑诉法第53条规定的证据证明前提

    认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其含义有三: 1、必须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对于定罪事实和量刑事实的认定只能依靠证据; 2、确立了运用证据证明的范围,即证明对象包括定罪事实和量刑事实。这一规定充分吸收和总结了量刑程序改革的成果,使量刑程序从封闭迈

    2024-05-29 7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侵权法赔偿规定第53条 00:55
    侵权法赔偿规定第53条

    侵权的专门法赔偿规定第53条如下: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

    975 15,340
  •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01:40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我国《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颁布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当中都有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相关规定: 第一,在《刑法》中,规定了本罪的量刑幅度。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明知是伪造的发票的情况下仍然持有,并且涉及数量较大的,依

    1,782 15,340
  • 假冒专利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01:12
    假冒专利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其中,“情节严重”指的是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等情形。 根据相

    1,501 15,340
法律综合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李俐律师 李俐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公司法、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132-6806-274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