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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拾到他人遗失财物必须归还。如不及时归还非法所得的财物,便有可能构成侵占罪。 如果在保管过程中产生了交通费等可以与失主协商赔偿,如果拾到东西的人拒不归还,还要挟失主就属于明显的敲诈行为了,失主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盗窃他人财产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中的盗窃行为,送人并不能改变原行为的定性。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
不知情收买了偷来的东西要分多种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1、在二手市场或其他卖场以合理价格购买的,对方可以提供正规发票的,则买卖合同有效,买家不但不用承担任何责任,而且有权拒绝归还物品,原物主要求归还的,买家有权要求其支付合理价款。 2、不知情
偷盗,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之规定,涉嫌盗窃,依法要追究治安行政责任。如果达到刑事追究标准,则要追究刑事责任。而拾到物品不上缴,本身是一种民事行为,不能给予治安行政处罚。如果达到五千元
如果当时他人对财产有合法占有权,拿回自己的东西,构成盗窃,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拿走暂时遗忘物不算盗窃,但如果财物价值较大,经催要拒不交还的的,涉嫌侵占罪。 《刑法》第270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
发现他人丢失的物品不属于不当得利,应当归还给失主。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依据,损害他人,获得利益。把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没有法律依据,应该是不当得利的。如果业主要求还款并拒绝还款,且金额符合犯罪标准,则
捡到东西不还属于违法行为。从民法的角度讲,捡到的遗失物应当返还失主,如果拒不归还,失主有权向法院起诉并要求返还原物;从刑法的角度看,捡到东西不可能构成侵占罪,非法侵占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法院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东西赠与给别人之后,就属于已经交付,一般来说是不可以要回来的,但是有另外的情形。如果双方在订立赠与合同时,同时约定附有义务的,这时候受赠人不履行约定义务的,赠与人就可以撤销赠与,享有拒绝履行的权益,哪怕标的物已经交付。作为合同法明文规定的有
在刑事拘留期间,可以送东西到看守所。同时满足条件的,还会被允许进行探视。不过规定是由聘请的辩护律师进行探视。进入看守所的嫌疑人是正在接受审查的人,是绝对禁止与外界任何人接触的,但有会见律师的权利。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