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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终审法院法官名单如下: 香港终审法院(所有法官全部拥有英国籍或双重国籍) 首席大法官:马道立(香港/英属维尔京) 常任法官: 李义 (葡萄牙裔 Roberto Alexandre Vieira RIBEIRO)(英国) 霍兆刚 (Jos
法律分析:因为内地在过去发展起步较慢,而且经历过几次因不同事由引发的不稳定,一方面因为不理解真相而担心,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被有心人利用,所以香港有部分人,特别是有一定资产的人害怕在回归后会出现不利于他们的情况,所以选择移民。当然,那时香港移民
最高人民法院判终审诉讼时效是普通民事诉讼案件,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二审法院的判决属于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可以再上诉。同时,对于已经有生效判决的,当事就相同的事实和诉讼请求,也不可以另外再向法院起诉,而只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
住建部发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全文32条,其中较受市场关注的是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
该条款是香港普通法系与中国大陆社会主义法系沟通与交流的主要渠道。但第158条第3款仅对香港终审法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的程序做了一般性规定。
法院不存在对谁负责的问题,它不是行政机关,是国家司法机关。在法治国家,即使是最低审级的法院也不用向上级法院或其他机关负责。一定要说负责的话,香港终审法院和其他法治国家地区的大法官只向法律和良心负责。有
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前,香港的司法终审权属于英国枢密院司法委员会。之后,为体现一国两制,根据《香港基本法》,于1997年7月1日成立了自己的终审法院。 根据《香港基本法》,香港仍然
香港遗嘱在国内是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但是,前提是要符合规定。 如果继承人的户籍是在大陆的,属于中国国籍人,那么遗嘱是完全有效的;如果被继承人在香港,就适用香港法律,来认定其效力。 香港遗嘱想要在国内产生法律效力,那么就要先行办理公证,也就是
两审终审后,不能上诉。两审终审制是法院审理案件的一种审级制度,指一个案件需经两级法院审判后方可宣告终结并发生法律效力。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就不可以再提起上诉,因为上诉针对的是未法律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香港的离婚判决书在内地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向内地法院申请确认判决书效力。申请人要向内地法院申请确认香港判决书效力的,首先要提出书面申请书,并须附有香港法院离婚判决书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申请书应记明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