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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股协议书合同合法。 代持股份合法的条件如下: 1、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要明确; 2、意思表示真实; 3、代持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 4、代持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 5、其他条件。 代持股份的法律风险如下: 1、股权代持协
代持股协议中,如果实际出资人和名义股东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者协商达成一致的,并且表意真实合法的,则代持股协议中是合法的,并且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
在国有企业间代持有非国有企业或自然人股权的合法性方面,其是否合规取决于个案中的各种因素。在此,针对这一问题提供如下更为详尽的解读:倘若代持行为未涉嫌违反现行法律规章,且并未采用合法形式掩饰非法目的或者规避法律、行政法规所确立之必须遵守的规定
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后签订的协议。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
代持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实际股东称之为隐名股东,名义股东称之为显名股东。增资扩股之后,代持的股份数量没有什么变化,发生变化的只是持股比例。
公司股权代持协议的效力如果不具有下述无效要件,那么是有效的: 1、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内容违反法律规定; 3、违背公序良俗; 4、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
1、股权代持协议是合法的。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的处置方式。在一般的股权代持关系中,实际出资人隐于幕后,名义股东则接受隐名股东委托,代为行使股东权利。 事实上,在我国
股权代持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股权代持,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名义股东取代实际出资人的股东地位,在公司中行使股东权利和履行股东义务。实际出资人往往只享有依代持协议
股权是可以代持的,但前提是双方签订的代持股份协议,不属于无效合同的法定情形。 股权代持,又叫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即实际出资人和别人约定,采用别人的名义来代替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方式。 在这种情况下,实际出资人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