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造价二审和一审有什么区别
造价二审和一审有什么区别

造价二审和一审有什么区别

2021-07-25 19
普法内容
造价二审和一审的区别有:造价一审是审计机构对被审单位进行的初次审计,是造价二审即再次审计的对称。在初次审计中,由于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各方面的情况不了解,故需对有关业务、财务、会计等管理情况和内部控制进行比较详细的预备性调查,在实际审计过程中发现新问题,并及时修改审计工作方案或实施内容,反复摸索,不断试查。
《审计法》第二十二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九条 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其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二审和再审的区别二审和再审的区别
    二审和再审的区别二审和再审的区别

    再审和二审的区别: 1、当事人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二审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再审审理法院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进行二审; 2、再审程序的审理的对象是生效的法律文书。二审程序的

    2020-05-06 362
  • 一审退赃和二审退赃有区别吗
    一审退赃和二审退赃有区别吗

    (1)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二审程序基于当事人行使上诉权而发生,而第一审程序是基于原告行使起诉权而发生。 (2)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诉讼主体不同。一审中的原、被告地位是固定的,有资格限制,提起诉讼并引起一审程序的原告,即是行政相对方的公

    2020-03-24 612
  • 审讯再审一审二审区别
    审讯再审一审二审区别

    一审二审再审的区别是:适用第一审诉讼程序审结后的判决,在上诉期间,是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结后的裁判,是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一审诉讼程序的发生,基于当事人的起诉权和法院的管辖权;而二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

    2020-01-18 216
专业问答更多>>
  • 怎么区别二审和二审和一审

    二审和再审有以下区别:(1)提到的主体不同。二审程序的主体是一审程序中的当事人,再审的主体是原审人民法院院长、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2)不同的审理对象。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一审人民

    2021-11-18 15,340
  • 一审和二审有什么区别二审有何意义

    (一)程序发生的原因或主体不同 第二审程序是因为当事人不服一审未生效的裁判,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开始,即第二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行使上诉权。而引起审判监督程序发生的主体只能具有审判监督权的国

    2022-07-20 15,340
  • 一审二审和三审法院有区别吗

    《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所谓两审终审制度是指某一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

    2022-08-09 15,340
  • 一审和二审的死刑复核有什么区别?

    二审程序和死刑复核程序区别有以下四点: 1、审理的对象不同:二审程序和死刑复核程序审理的都是判决或裁定尚未生效的案件,前者是一审判决或裁定尚未生效,后者是死刑判决或裁定尚未生效。 2、提起的主体不同:

    2022-07-0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法院一审和二审的区别 01:25
    法院一审和二审的区别

    法院一审和二审的区别,具体如下: 1、性质不同。法院第一审程序是对相关管辖权的审查以及对事实的真实情况及对应的证据材料的审查,而二审程序则是对法院审判的监督,对于一审判决的合法性、合宪性的审查,对法院的判决进行监督; 2、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

    3,852 15,340
  • 刑事一审与二审有什么区别 01:13
    刑事一审与二审有什么区别

    刑事一审与二审的区别有: 1、两者提起的条件和主体不同; 一审程序提起的主体及条件:如果是自诉案件,可由受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部门提起诉讼,并且由司法部门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而二审程序提起的主体及条件:如

    2,697 15,340
  • 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的区别 00:58
    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的区别

    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的区别有以下三点,分别是: 1、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对象是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 2、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理由是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二审程序对上诉理由未作限制; 3

    708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