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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被执行人及其抚养的家属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司法实践中一般是这样掌握的: a、是否有能力租赁房屋居住?任何人都不是必须居住自有住房,租赁的住房同样可以居住,可以满足居住条件,所以,有收入能够租赁住房的情况下,现居住的房屋就不是必须的住房;
执行的法官这样说其实是有法律依据的,因为唯一的一套住房的话,首先要保障他们的基本的居住生活需要的。但是在有些比较灵活和锐意进取的法院,针对这样的情况,可能会采取置换或者租赁的形式解决这个问题。比如说他
1、只有一套60平米房屋,属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2、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只有一套住房,法院也可以查封。而且,不仅可以查封,在符合条件时,也可以依法予以拍卖或者变卖,用于偿还债务。《最高法院关于执行异议的司法解释》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
1、法律从来没有规定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时不可以强制执行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
只有一套房子法院会强制拍卖。如果符合下列条件,法院就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 1、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2、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3、申请执行人按
房子一人一半可以强制执行。 1、如果执行标的系被执行人本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可以豁免执行。 2、但是,并非被执行人只要仅有一套房屋,就一律停止执行。 3、按照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超出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
有借条可以打官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知,起诉需要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而民间借贷关系中最常见的证据种类就是借条。因此,如果当事人有借条的可以打官司。如果当事人没有借条,但有其他能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证据,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