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城镇土地使用税要怎样征收
城镇土地使用税要怎样征收

城镇土地使用税要怎样征收

2024-06-02 0
普法内容
城镇土地使用税怎么征收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 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 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土地管理机关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资料。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城镇土地出租,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出租,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出租,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是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土地使用税是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税,以开征范围内的土地为课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2021-03-31 184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实际使用的土地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实际使用的土地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实际使用的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

    2021-12-16 34
  • 厂区内绿化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厂区内绿化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厂区内绿化用地征收土地使用税。 免征城镇土地税的有: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

    2023-05-27 25
专业问答更多>>
  • 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有哪些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范围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建设镇、工矿区、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县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设镇和工矿区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市、县、建设镇、工矿区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

    2021-10-25 15,340
  •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是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1、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单位。 2、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

    2022-07-19 15,340
  • 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一)购买新建商品房,从房屋交付使用次月起征收房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 (二)购买存量房屋,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所有权登记机关出具房屋所有权证书后,每月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021-10-28 15,340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土地使用税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

    2022-10-3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征收土地的使用期限是多久 01:20
    征收土地的使用期限是多久

    征收土地的使用期限一般与征收的行为无关,而与土地的性质有关。而不同性质的土地的使用年限是有不一样的。如果是用来建造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就是70年,用来建造经营性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就是40年了。如果土地的使用期限满了之后,还可以自动续期。自然,

    3,121 15,340
  • 城中村土地征收程序 02:14
    城中村土地征收程序

    城中村土地征收程序主要有: 1、张贴征地公告; 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作出征地批准文件并下发给征收土地的市、县级政府之后,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地公告,公告应当张贴在被征地所在村。公告内容应当包括:“(1)

    1,033 15,340
  • 土地使用费怎么收取 00:53
    土地使用费怎么收取

    土地使用费的收费标准是:每平米140元。土地使用者由于使用土地,而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费用,是土地使用者获得用地应付出的代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一般是指,新增建设用地的平均土地纯收益。土地使用费自核定之日起五年内不变。五年期满后,根据

    3,713 15,340
房产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