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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最高额抵押权的设立的规定有哪些

对最高额抵押权的设立的规定有哪些

2022-11-07 186
普法内容
最高额抵押权的设立的规定如下:1、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2、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3、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4、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债权确定的期间、债权范围以及最高债权额,但变更的内容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一条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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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征鑫律师 刘征鑫律师

重庆合益律师事务所 | 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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