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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办理条件: 1、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 3、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所需材料是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需要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
二次结婚的材料不必须要离婚证。如果是复婚的,是需要离婚证;如果与他人登记结婚的,需要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法律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为男二十二周岁,女为二十周岁。根据《婚姻
补领结婚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申请补领一方的身份证、户口本。 二、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证明。 第三,婚姻登记机关的查档证明。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不得出具查档证明。 夫妻双方最近两寸免冠合影。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1]须持证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1、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簿上需有户籍专用章,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身份证或户口簿丢失的,应到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身份证与户口薄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应一致。如不一致,须由派出所更正并加盖印章。
办理结婚证所需的材料主要包括:大陆居民需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的签字声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需要持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无配偶、
首先,婚姻登记分为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男女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另外,还需携带三张两寸红底的免冠合影照片、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男女双方的
学生入团需要以下材料证件: 1、一般入团所需的材料有:入团申请书一份、入团志愿书一份、一寸照片两张。携带这些材料去团部递交就可以了。入团所需要的物质材料并不多,不过在别的条件上是有一些硬性要求的; 2、入团除了需要的纸质材料和照片外,还会要
补办结婚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原结婚证原件(遗失的除外)。因结婚证损毁,涂改或者原婚姻登记证有瑕疵,申请补办的,应当提交原结婚证。如果是复印件,那么还应当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结婚证遗失,且户籍所在地和原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