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消毒与灭菌工作管理程序
消毒与灭菌工作管理程序

消毒与灭菌工作管理程序

2021-11-11 36
普法内容
消毒与灭菌的管理制度为: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第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第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

    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2020-08-31 909
  • 档案管理多少年消灭
    档案管理多少年消灭

    档案管理原则上永久保存,对于辞职、辞退、离职等人员档案,自员工离职之日起保存一年后方可销毁。按规定销毁的档案由专人填写销毁申请单,经人力资源部部长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并指定两人执行销毁。审核、批准、执行人员要在销毁申请单上签字,并存档。电子

    2020-10-02 403
  • 破产重整管理人的工作程序
    破产重整管理人的工作程序

    (一)破产管理人印章刻制的使用 (二)破产管理人职责 (三)破产管理人如何接管企业 (四)破产管理人聘任其他专业人员为工作人员 (五)破产管理人清收破产财产 (六)破产管理人辞职与更换 (七)破产管理人报酬

    2020-08-29 303
专业问答更多>>
  • 吉林市集中清洗消毒灭菌服务机构卫生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什么内容?

    卫生行政部门对集中服务机构进行日常卫生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产品抽样检测每年不少于2次,抽样检测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时有权向集中服务机构了解情况,索取必要的档案资料,进入经营场

    2022-09-11 15,340
  • 环境监理的委托与工作程序

    1.工程环境监理的委托 业主一般通过招标投标方式择优选定工程环境监理单位。工程环境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应当与业主签订书面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合同。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合同的主要条款是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023-06-11 15,340
  • 贩毒案底能否消灭?

    律师解答 贩毒案底不可以消除。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任何组织或者任何人都不得消除某个人的犯罪记录,即案底。

    2023-12-21 15,340
  • 速裁程序可以消灭职务犯罪吗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职务犯罪符合一定条件的,可适用速裁程序,如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晰,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适用速裁程序。

    2021-10-2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吸毒三年后怎么取消动态监管 01:14
    吸毒三年后怎么取消动态监管

    吸毒三年后取消动态监管的方式如下:有过吸毒记录的人员,经派出所监管、社区戒毒三年期间,多次尿检呈阴性,未发现吸毒或注射毒品,按报备程序审定,可以解除动态管理。按照禁毒的相关规定,戒毒后,三年内不再吸毒就可以解除监管。此种取消不得以当事人申请

    9,043 15,340
  • 什么是工程项目管理 01:06
    什么是工程项目管理

    工程项目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按合同约定,协助业主与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并受业主委托监督合同的履行,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

    1,587 15,340
  •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动消灭吗 01:18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动消灭吗

    附条件解除的合同是自动消除。即经过双方当事人事前约定了附条件解除条件的合同,当约定的解除条件达成之后,合同自动解除。这一点与法定解除合同不一样,附条件解除合同,并不一定要求通知对方当事人的。 解除合同的要件如下: 1、条件是合同的附款。条件

    638 15,340
医疗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186-2004-794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