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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非法集资的刑事和行政标准不一样。认定构成非法集资刑事犯罪,需要具备特定的构成要件和最低的起刑点。 对于行政监管层面,认定非法集资的核心要素只有两个:集资性质和面向社会公众。 因此,对于行政监管者来说,只要是面向社会公众集资,无论是否采取了公
非法集资高管如果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构成集资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
判断是不是非法集资,则要看该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是否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非法集资资产债权按照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由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费用; 2、共益债务; 3、应先于担保债权优先受偿的职工债权; 4、税款及其他劳动保险费用; 5、普通破产债权。《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非法集资资产债权按照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由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费用; 2、共益债务; 3、应先于担保债权优先受偿的职工债权; 4、税款及其他劳动保险费用; 5、普通破产债权。《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
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第一百九十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集资不是独立的罪名,刑法上非法集资的犯罪行为是指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非法拘禁行为就受到刑法的明文规定,具体规定为非法拘禁罪。集资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的目的,使用诈骗手段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而
非法集资常见的四种手段如下:1、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2、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