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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领了,户口本未婚算结婚。由于婚姻登记由民政局(民政部门)负责,户籍资料的更改则由派出所户籍科负责,负责的部门不同,而目前这两者并未联网,领取结婚证后是否要将户籍资料改为已婚,目前没有这方面硬性规定,但领取结婚证后还是最好到公安机关进行
结婚没领证一般不能迁户口,要办理了结婚证之后才能迁,公民因结婚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入户。
1、公民办理结婚证以后,户口是不会自动迁移到男方户口的。 2、公民办理结婚证以后,是可以选择是否把户籍迁移到配偶户籍的,若公民需要把户口迁移到配偶户籍,是需要本人或者户主,带上相关的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
办理户口迁移需要准备一下资料: 1、居民户口簿; 2、夫妻投靠出具结婚证; 3、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离退休干部安置除外)出具父母和子女关系证明; 4、被投靠方提供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办结婚证不需要迁女方的户口,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即可。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
准备证件:双方身份证原件、集体户口簿内的户口卡或者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 相关证明:出示有效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如果一方是港
一方或双方是集体户口的,登记结婚时,需要携带相关材料,还需要提交常住人口登记卡,部分地区要求提交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还没有办理落户手续的,可以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凭公安部门或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
领了结婚证之后,一般来说夫妻双方中的一方会更改户口,或者是女方迁入男方户口,或者是男方迁入女方户口。但是民法典并没有强制规定结婚之后,男女双方必须迁出原来的户口。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男女双方登记结婚之后,就意味着婚姻关系的成立。婚姻关系的
没户口本可以凭户籍证明领取结婚证。开具户籍证明需要当事人亲自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户籍证明效力与户口本相同,可用于办理结婚登记。另外,领取结婚证的流程如下:1、首先,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男女双方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