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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的放弃应注意哪些问题

继承权的放弃应注意哪些问题

2021-02-13 117
普法内容
继承权的放弃应注意:继承权的放弃,须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继承权的放弃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继承权的放弃不能附加任何条件、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其效力可以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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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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