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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的犯罪构成是: 1、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2、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防建设秩序。 3、犯罪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设施和设备价值相差悬殊。量刑时,主要应考虑犯罪行为对国防利益危害的大小,结合犯罪动机、手段和给国家财产造成的经济损失,正确适用刑罚。
过失损坏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是指主观上没有破坏的故意,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军事设施、军事通信遭到损害的行为。一般情况下,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通常是,为了贪利、泄愤报复或者其他的个人目的,故意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行为。触
(1)客体要件。本罪侵权的客体是国防建设秩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设备和器材是重要的国防资产,是部队战斗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防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国国防法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损害和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建设秩序。 本罪的犯罪对象: 一是武器装备,它是武装部队直接用于实施和保障作战行动的武器、武器系统和军事技术器材的统称。 二是军事设施,是指国家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
根据《刑法》第369条的规定,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本罪,应当立案追究。
(1)客体要件。本罪侵权的客体是国防建设秩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设备和器材是重要的国防资产,是部队战斗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防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国国防法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损害和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的,导致造成严重后果,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安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提供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3条的规定,国家保护现役军人的婚姻。破坏军人婚姻的第三者,可能涉嫌触犯刑法,需要承担刑法规定的破坏军婚罪的刑事责任。军人离婚了,也可以向相关机关举报第三者存在破坏军婚的行为。具体来说,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1、第三者确实侵犯
破坏军婚罪是可以进行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是指若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缴纳完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是提出了相应的保证人之后,保证自己能够随传随到的情况之下,司法机关对其暂时解除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