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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法第42条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此条“但书”规定赋予了公司章程高于法律规定的效力,赋予了股东召开股东大会提前通知时间的灵活性。鉴于此,不同公司
公司股权变更应当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依法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如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等具体的例外规定有约定的,应当根据公司章程的约定进行股权变更。当然了,公司股权变更需要在公司章程作出相应规定之外,原则上还需要向工商登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当然,如
公司章程中不能约定退股,但可以约定将股权转让。
公司章程可以限制或者另行规定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但是这一限制或者另行规定是受到制约的,对于违法或者违反公司法原理的限制性规定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具体而言: 1、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条款与法律和行政
公司法第72条第4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鉴于第72条系就股权转让之专条规定,第4款对前三款规定的补充或者除外,应区分情况分别对待:一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签订的公司章程必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权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让方是公司内部的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还拥有优先购买权。因为公司
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是可以变更的,通过股权转让就可以实现。司法实践中,办理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需要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80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