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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三节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 股份公司的总经理是董事会聘任的,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的授权下,执行董事
董事会秘书不是董事会成员,董事是由股东选用出来的,董事会秘书是只是董事长自己选用的。董事会秘书=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并对董事会负责,是上市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监事会是由全体监事组成的、对公司业务活动及会计事务等进行监督的机构。监事会,也称公司的监察委员会,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的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从监事会职权范围可以看出
一个公司的发展离不开各公司成员的分工协作,公司一般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包括执行董事和董事长等职位,那么执行董事和董事的区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关于董事会的召开,法律并不对会议内容规定召开临时或正式会议,公司法有以下规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对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职权上的关系是:二者都行使公司所拥有的全部职权,但股东大会分离或由股东大会授予的决策、管理权。 董事会所作的决议必须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如有冲突,要以股东大会决议为准;股东大会可以否决
董事会是指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按照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关。董事会是股东大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及业务活动的指挥和管理,负责公司股东大会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是由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的,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由公司的董事组成的,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这二者在职责、成员任期等方面存在差异。股东会负责的关于公司大局方面的决策,而董事会负责的是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不尽相同,我国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相对简单,法律未做规定的,公司章程可自主制定议事规则。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的,由副
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定。董事会的成员,也就是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召开董事会会议时,如果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的章程、股东大会的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