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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代持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订立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
代持协议,指代为持有、享有标的物权利的委托协议书。产生代持的原因有多种,不管基于什么目的,代持行为必然在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形成一份代持协议书。签订代持协议则会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那么收购公司后找人股权代持,股权代持协议效力是怎样的?
首先代持人和被代持人需要了解一下被投资公司所从事的行业是否有主体资格限制,比如某些行业限制外国投资者投资,还有些行业禁止外国投资者投资。如果被投资公司所从事的行业对投资者的主体资格有限制,代持人和被代持人通过签订股权代持协议规避法律的强制性
代持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实际股东称之为隐名股东,名义股东称之为显名股东。增资扩股之后,代持的股份数量没有什么变化,发生变化的只是持股比例。
公司股权代持协议的效力如果不具有下述无效要件,那么是有效的: 1、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内容违反法律规定; 3、违背公序良俗; 4、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
代持协议,指代为持有、享有标的物权利的委托协议书。产生代持的原因有多种,不管基于什么目的,代持行为必然在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形成一份代持协议书。签订代持协议则会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那么收购公司后找人股权
代持股协议又称隐名出资协议、隐名持股协议即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约定,隐名股东以显名股东的名义出资为公司的股东并由隐名股东承担投资收益和风险的协议。那么代持股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吗,代持股协议有什么风险?
公司股权协议主要作用有: 1、可以很好的保障转让方的利益。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一般受让方已经对计划转让股权所属的目标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情况作了详细了解,并在此基础上自愿受让有关股权。 2、可以保障股东的优先权,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的其他股东对
股权质押又可以被称为“股权质权”,主要指的是出质人以自己所拥有的公司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所设立的一种质押。 股权质押生效条件为: 1、出质人和质权人之间应该签订书面形式的合同。此外对于所签订的合同内容,必须要明确地指出。这是为了防止质权人趁
个人股权转让协议,首先转让方和受让方都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次双方都要有能力和资质签订该协议。然后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完善标准,比如包括交易的标的,数量,价款等合同条款。如果是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那么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