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在建工程抵押房什么意思
在建工程抵押房什么意思

在建工程抵押房什么意思

2024-05-27 4
普法内容
在建工程抵押房,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建工程抵押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 2、在建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已经交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应载明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证的编号,故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同时,正在建造的在建工程抵押,还必须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投入工程的自有资金必须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竣工交付日期。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建筑工程款优于抵押权受偿"是什么意思?
    "建筑工程款优于抵押权受偿"是什么意思?

    该条的指向的是民法典286条的具体理解。通俗的讲就是发生债务纠纷时,承包商优先于抵押权人(一般是银行)对承包的工程享有优先的权利。

    2024-06-10 11
  • 在建工程抵押规定?
    在建工程抵押规定?

    法律中关于在建工程抵押的相关规定有:在建工程抵押的前提条件是建设项目的合法性,在建工程抵押可以办理初始登记,当事人签订的抵押合同应载明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证的编号等内容。

    2022-07-20 17
  • 房地产土地抵押与在建工程抵押区别
    房地产土地抵押与在建工程抵押区别

    (一)、两者的抵押条件不同: 1、土地抵押的条件: (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

    2021-02-17 637
专业问答更多>>
  • 在建工程抵押是什么意思在建工程抵押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在建工程抵押:是指以不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在建工程抵押需要提交以下

    2022-03-13 15,340
  • 在建房屋抵押抵押流程

    在建工程抵押的条件我国《担保法》并未对在建工程抵押做明确规定,但由于在建工程抵押在实践中比较常见,发生的纠纷也较多,《担保法解释》第四十七条对此专门作出了规定,“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

    2022-10-17 15,340
  • "建筑工程款优于抵押权受偿"是什么意思?

    该条的指向的是合同法286条的具体理解。通俗的讲就是发生债务纠纷时,承包商优先于抵押权人(一般是银行)对承包的工程享有优先的权利。

    2022-11-01 15,340
  • 房屋抵押可以抵押一些在建工程吗?

    在建工程能设立抵押。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在建工程

    2023-11-0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后能否出售 01:13
    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后能否出售

    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后仍然可以出售。根据《2015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25条的规定可知,该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并不是影响已抵押在建工程转让合同的效力的强制性规定,该转让合同仍是有效的。另外,《2015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

    1,920 15,340
  • 建设工程行使法定抵押权的条件是什么 01:31
    建设工程行使法定抵押权的条件是什么

    建设工程行使法定抵押权的条件有以下几个:1.建设工程承包人必须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2.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先行催告权。3.符合法律规定的实现程序、方式。4.在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内。第一项是指建设工程必须按期完工,并经验收合格

    2,147 15,340
  • 租房一押三付是什么意思 01:03
    租房一押三付是什么意思

    一押三付是指的承租方和租赁方约定,承租方先向租赁方支付三个月的租金以及一个月租金作为押金。这是现实生活中人们习惯的表达押金和租金的交付方式。实际上就是租房者提前预交了一个月的押金。这样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出租方的利益,将租房的风险转移给了承租方

    3,341 15,340
房产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