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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人写欠条抢劫罪是否成立主要从以下几点判断: (一)从主观方面看,抢劫者逼迫被害人写欠条的最终目的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这符合抢劫罪的主观方面特征。 (二)在客观方面,被告人逼迫被害人写欠条,反映了抢劫犯罪的本质特征。 (三)在侵犯的客
案情:2006年5月18日,个体户李某因到批发商肖某处调货,而欠下肖某7000元货款。由于此前双方并不熟悉,原不打算赊销的肖某考虑生意难做,加之李某一再表示可以随他的车一起到他家去取款,在李某出具欠条后,便答应了李某的要求。路上,肖某提出自
1、抢劫后写欠条的算是抢劫罪。 2、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暴力逼写欠条,不是抢劫罪,涉嫌敲诈勒索罪。r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r《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
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
1、抢劫者逼迫被害人写欠条,构成抢劫罪。2、(1)从主观方面看,抢劫者逼迫被害人写欠条的最终目的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这符合抢劫罪的主观方面特征。(2)在客观方面,被告人逼迫被害人写欠条,反映了抢
1、抢劫罪的作案现场,无论是拦路抢劫、人室抢劫,都不影响抢劫罪的成立。 2、抢劫罪的作案现场只会影响相应的量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
抢劫杀人要根据其具体实施的行为判断其罪名,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1、如果是在实施抢劫行为过程中杀人的,属于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中规定的抢劫致人死亡,应当认定为抢劫罪;2、如果已经抢劫到财物,但受害人对犯罪分子穷追不舍,犯罪分子在与受害人
抢夺罪和抢劫罪的区别有以下四点,分别是: 1、侵犯的客体不同。抢夺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抢劫罪的客体即包括人身权也包括公私财产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抢夺罪是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使他人来不及反抗
抢劫罪和抢夺罪的区别有: 1、两者的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而抢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他人财物的保管者、所有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