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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劳动关系解除条件?

请问劳动关系解除条件?

2021-03-02 33
普法内容
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包括: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患病或者非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新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未达成变更合同的约定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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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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