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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公司的股权分割由双方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对于公司股权,主要有以下处理办法:1、直接转让。可以参照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办法处理;2、作价补偿;3、拍卖分割。双方可以先协商
《公司法》对处置大股东股权作出了以下规定: 1、《公司法》第71条规定了,大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第74条规定了,对股东会作出的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决议投反对票的大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离婚纠纷中公司股权分配有两种情形: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的股东;2、过半数股东不同意将股份转让给配偶,法院可以就变现的出资进行
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股权受让人受让股权之后,公司未向其签发出资证明书或者未将其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履行签发记载义务。
在公司设立的过程中,出资人为了规避法律或者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从而成为隐名股东。由于我国公司法对隐名股东的认定缺乏明确界定,造成如何解决隐名股东相关问题成了司法实践中
现实生活中,赠股也称干股,通常表现为为了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限公司赠送股权份额给公司特定人员的情形。公司赠股的对象一般是对公司作出突出贡献的特定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等,其赠送的目的是让
第一,本诉的基本法律关系是:风险股不是股份。如果是股份,则按公司法不应该要求退股,而应由当事人自己寻求向第三人转让,以变现其价值。所谓风险股应认为是风险抵押金。第二,既是风险抵押金,则应与风险股持有人
离婚时,对于夫妻双方均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分配问题,有以下两种情况:1、如果持有的是别人公司的股份,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各自的股份。如果协商不成,可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股份的价值进行评估后,由法院作出判决;2、如果开的是夫妻公司,即公
发生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的,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途径解决纠纷: 1、在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后,发生纠纷的,可首先与对方协商解决; 2、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合同中有约定仲裁条款或当事人事后达成仲裁协议的,可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 3、
股东挪用公司资金的处理:挪用资金涉嫌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