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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房屋拆迁补偿款,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后果是,拆迁机构不得实施拆迁行为,同时不签字的行为人也无法取得拆迁赔偿。 迁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共识,如果拆迁补偿不合理,有权选择不签字。被征收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拆迁单位未达成协商,强
棚户区改造的方案、拆迁补偿标准都要进行公示,让你们知晓。对于拆迁补偿不满意,就不要签拆迁协议。在拆迁中是的利益较大,一定要积极争取,争取与不争取,中间利益相差巨大。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如果实行货币补偿的,其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如果实行房屋产
看可否已经有征收手续,如有,当地政府相关部门通常会公布赔偿准则或方案,原则上按公布方案所确定的准则进行赔偿,全国并无统一准则,即使在同一个地区分别拆迁地块的赔偿准则也是有差别的。如果当事人认为征收决裂
第一条为了做好征收、征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乡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
对门面拆迁补偿不满意,被拆迁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维权: 1、听证:在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并发布并征求意见时,被拆迁人可以向有关征收部门申请听证,提出维权的意见; 2、对于评估报告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评估,对于复核评估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房屋拆迁过程中房屋拆迁协议丢失的补办办法为: 1、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针对房屋拆迁后的补偿条款达成一致后,签订相应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一般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一式四份,主要是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各持一份,同级人民政府保存一
房屋拆迁评估是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向评估机构出具委托书并签订协议进行评估,房主不签字不影响房屋拆迁评估报告的效力。 有效的房屋评估报告最少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1、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必须是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 2、选择评估机构须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