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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买的房产在结婚后加名字的,离婚后夫妻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自愿赠与行为,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对方婚前全款买房,或者付的首付,登记了个人的名字,那么即使婚后加上了配偶的名字,在离婚时也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而非共同财产。
婚前房产全由一方出资购得。比如夫妻一方或者其父母单独购得的房产,那么即便婚后才办得房产证,那么也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按揭买房。只要能证明婚后两人共同还贷,那么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婚后仍然是夫妻其
婚后房产证加名字费用如下: 1、每平方米2.5元交易费; 2、不满5年,5.5%的营业税加1%个调税,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满5年则不需要; 3、万分之百5的印花税; 4、4本合同,每本约5元。各区交易中心不一样; 5、男方转让
婚前购买的房屋如果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那么无论房屋是一个人出资,还是两个人都出资,无论是全款买的房,还是贷款买的房,那么都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婚前购买房屋,并且支付了房屋的全部款项,房屋也登记在一方的名下,那么房屋就是属于一房的婚
如果是女方一方婚前的个人房产,婚后发生动迁,这时候并不能转换为夫妻共同财产。换句话说,男方并不能分得,女方的婚前个人房产拆迁所获得的补偿。这主要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应当纳入一方个人财产部分。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