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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转让是属于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属于无偿合同中的一类。对于赠与合同是有双方在进行协商之后将其中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权利无条件的转让给另一方。这类合同是有相关的法律效应的并且双方不可以随意进行撤销或者解除。
现金赠与合同交付后会生效。赠与合同一般自赠与人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受赠人表示接受时成立。而赠与财产已经交付的,赠与合同成立生效,并且由于财产已经交付,赠与人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
无权处分情形下,赠与合同的效力要分三种情况: 一,无权处分权利人拒绝追认,在处分物尚未交付买受人未支付价款场合,买卖或赠与合同等无效,在买受人或受赠人等善意的情况下,由无权处分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无权处分权利人拒绝追认,待处分物已经交
无权处分情形下赠与合同是有效的,但是赠与合同时实践合同,一般情况下在转移财产所有权之前都是可以撤销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无权处分情形下,赠与合同的效力要分三种情况: 一,无权处分权利人拒绝追认,在处分物尚未交付买受人未支付价款场合,买卖或赠与合同等无效,在买受人或受赠人等善意的情况下,由无权处分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无权处分的赠与合同,并不是当然无效,如果权利人追认或无权处分人事后获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因为是纯获利益的赠与合同,
无权处分的房屋赠与合同已公证合同对房屋所有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房屋所有权人可以收回房权,售房人需要对买房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损失;买房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经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人主张追
无权处分合同为有效的合同。因为无权处分人无法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或处置权导致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善意相对人可以基于合同向无权处分人主张违约责任或要求解除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
同居期间,当然可以向对方赠与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赠与行为是指,一方将自己个人合法的财产,无偿赠与给对方。赠与行为是一种单务、诺成、无偿的行为。双方一旦达成赠与的合意,这时候赠与合同就立即生效,受赠人可以要求赠与人履行赠与合同。同居期间,一方
无权处分人代理权利人与他人签订合同,属于我国民法总则中规定的无权代理行为。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通常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权利人对该合同进行追认,则合同有效;如果权利人不进行追认,或者明确表示不同意无权处分人签订的合同,则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