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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进行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遵守的义务为: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三)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朋友被监视居住需要遵守的规则是没有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是不能够离开所居住的住所地,还有就是没有经过执行机关的评论,也不能够会见他人或者是通信,同时也不能够通过任何的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被取保候审的人未经执行机关即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情节严重,可以撤销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监视居住没有保证人,取保候审才有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
一、取保候审: 1.①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②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③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④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⑤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改变的,在24小时内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没有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被指定的居所,所谓固定住处,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所谓指定的居所是指办案机关在其所在的市、县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原法并未规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修改规定指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指定监视居住这种强制措施在限制人身自由程度上,
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因为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如果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如果犯罪嫌疑人本来应当予以逮捕,但是符合下面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其改变强制措施,施行监视居住: 第一,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因此生活不能自理的; 第二,犯罪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