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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5日,司法部出台了一份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继承房产不用公证这意味着伴随房屋遗产继承事项多年的“公证”环节已不再成为必需。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
遗产继承不是必须公证。可以直接过户。 如果自然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继承其遗产。遗产必须是合法财产,有的继承人之间可能会发生纠纷,公证可以防止纠纷的发生。公证是一项民事行为,需要当事人自愿办理。 遗产继承是继承人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民事法律行为
1、继承的权利,从被继承人去世后开始可以行使。 2、协商一致随便怎么分。协商不成,到法院原则上平分,有特殊情况可能适当考虑多分少分的问题。当然,这肯定是要有人主张的。 3、继承后财产算被继承人的了,随他怎么处置都行,如果赠与完成,原则上不能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例如医学死亡证明书.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表。3、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户籍、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孩子)。4、结婚证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属于公民遗产的范围,可以由其继承人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需要注意的是著作权中的人身权是不可以继承的,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继承。 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著作权包含了人身权和财产权,
可以。 丧偶妇女作为继承人依法继承了被继承人的遗产后,就依法取得了这部分财产的所有权,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分其依法继承的财产,这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其他任何人不得干涉或妨碍。 因此,丧偶妇女有权
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为遗嘱继承人,则其依合法遗嘱应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
国内的公证遗嘱,在香港的效力问题,主要根据遗产的所在地不同,做出不同的区分。如果遗嘱涉及的财产位于内地的,这时候在国内办理的公证遗嘱,在香港也有效力,但是不能直接在香港过户。如果涉及的财产在香港的,在国内办理的公证遗嘱,要适用香港法律,也就
为了保护公民个人财产的所有权、避免不必要的家庭财产纠纷的发生,所以往往需要办理继承权公证。而在2018年7月5日,司法部出台了一份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一份规定,这就意味着伴随着房屋遗产继承事项多年
遗产继承公证到公证处公证。办理公证的机关就是公证处,继承人可以在当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公证手续。公证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产证明、死者生前单位或所在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证明文件,如独生子女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