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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是不能单独出现的,有债权就一定会有债务。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债务人根据欠条还债,本没有错,但法院在黄某起诉后,要经过开庭质证,审查其提供的欠条是否为债务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根
被人威胁写借条,该借条是有效的,但受威胁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被撤销后该欠条自始无效。 被胁迫情形解除或消除后,受害人应立即以受到“敲诈勒索”而报警,警方的办案结果的调查结论可以作为解除借条(借贷合同)关系的证据。 行使
《民法总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作了明确规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
被人胁迫写下借条,如果是存在合法真实债权债务关系,虽然其行为不当,但不影响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债务人应当偿还债务。 但若基于他人胁迫不得已签下借据,则不存在合法真实债权债务关系,受胁迫写下的欠条构成虚
不知道你是在什么情况下写下的欠条,一般是无效的,但实践中往往很难证实你说的胁迫或威胁的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 1.欠条无效,但涉诉后,你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 2.如果你之前欠对方钱,对方通过限制人生自由
被人威胁写借条,该借条是有效的,但受威胁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被撤销后该欠条自始无效。 被胁迫情形解除或消除后,受害人应立即以受到“敲诈勒索”而报警,警方的办案结果的调查结论可以作
借条虽然没有写借款期限,还款期限,但是借条依旧是有效的。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属于实践性合同关系。借贷款项实际交付之后,双方的借贷关系也就成立并且生效了。借条没有写日期,只是形式要件欠缺,并不影响实体部分。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那么债权人可以在
借条上一般应当写明利息的计算,但是如果没有写利息的,也不会影响到借条的效力。如果借条上没有写利息的,则视为没有利息。如果借条上关于支付利息的约定不明确的,则先由当事人对于利息问题进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对于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则按照当地或当
借条是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有力证据,债权人应当注意保存借条,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被撕掉的借条,如果被撕掉的只是不重要的部分,借条仍然能够显示债务人的名称、涉及的本金以及利率,这些债权债务合同主要内容的,该项借条仍然有效。如果借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