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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父母的拆迁补偿款是归父母所有的,并不是夫妻取得的财产,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并不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所以不参与分割。婚后拆迁分的房屋并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拆迁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分得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若是拆迁的房子是夫
婚后继承的财产不一定属于婚后财产,如果继承遗产方的父母有遗嘱或者明确意思表示遗产只由其子女继承的话,那么婚后继承的遗产就不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的房产属于一方的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拆迁后所得的赔偿仍属于一方的财产。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
拆迁房屋是否属于婚后财产,需要分析拆迁协议以及相应政策: (1)如果拆迁房屋是按照户口或是常住人口进行补偿的,只要您的户籍在被拆迁房屋内或是您属于被安置人口,那么拆迁后分得的房屋您都可以享有相应利益。
但是目前在对公民私有房屋拆迁时,拆迁部门会对被拆迁房给予现金形式或房产形式进行补偿,但补偿的房产可能会超出原房屋面积,对超出的面积如何认定的问题。应注意的,如果超出面积是对原住房的等值补偿,则该安置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个人房产,婚后拆迁安置,补偿安置房在等值范围内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对以夫妻共有财产购买的超过原等值的部分,原则上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婚后买的房一般情况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登记在哪一方的名下,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是以下情形的,那么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1)婚后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2)婚后一方父母全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的名下
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在婚后也属于其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
很多人会认为婚后取得的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取得的房产也是夫妻两个人的,离婚的时候应该平均分割。但是实际上有的情形下,即使房屋是婚后所得,也不一定就是属于共同财产。确定房屋的归属还要看房款何时支付,资金来源何方,取得房产时有没有其他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