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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判定标准主要有三种: (1)继父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 (2)除继父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外,继父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形成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负担抚养费用,也应认为
离婚后继子女是否继承关系,一般因情况而定: 1、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有形成抚养关系,则有继承权; 2、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没有形成抚养关系,就没有继承权。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
关于继女对于继母是否负有抚养关系之责任,其最终答案依赖于二者是否已经成功建立起了扶养关系。参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2条之中的明文规定,明示禁止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存在任何形式的凌辱或歧视行为。若在未成年时期,继子女曾经接受过继
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能否相互拥有继承权,取决于继父母与继子女是否受其抚养教育,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相互拥有继承权。继父母与生父母离婚后,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的身份关系因继父母与生父母婚姻
1、财产继承权与是否履行赡养义务具有一定的关系,但不是必然的关系。 2、继承人有能力履行赡养义务而拒不履行的赡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3、这里的不分或者少分,法律上更倾向于不给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
1.继母离婚后没有义务抚养继子的,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
断绝关系不是影响继承权的法律原因。继子女享有继承权,需要与继父母有赡养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以下顺序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
同居关系不能享有法定的继承权利,但是存在一项例外。 就是如果同居者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的抚养义务,或者依靠被继承人生活的,这时候同居关系的一方就可以适当分到少量财产。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同居关系既不是违法关系,也不是法律严格保护的关系。只有经
继子女的抚养费用,一般情况下都应当由其生父母承担。如果继父母愿意承担抚养费用的话,法律也不会作出限制。这时候,基于继父母自愿承担抚养责任的行为,其与继子女之间因此已经成形成了法律拟制的抚养教育的亲子关系。继父母在年老之后,就有权要求已经成年
与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有法定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的第一继承人包括:父母、子女和配偶。其中,“子女”不仅包括了亲生子女,还包括了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这里所说的“有扶养关系”中的“扶养”既包括了长辈对晚辈的抚养,也包含了晚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