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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一)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 (二)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警察、公安
98天产假。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息1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
符合国家和江苏省计生政策生育二孩,可以享有相应的奖励和社会保障。《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四章奖励扶助与社会保障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自
按两孩生育政策正式实施前的规定,生第一胎的准生证,第二胎不能用。但是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后,无论生育第一个子女或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无需再申领准生证,只需完成二胎生育登记即可。具体如何登记,登记需
新版《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第十二条条例规定:生育的,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延长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城镇居民以孩子出生前一年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的基本标准;农村居民以孩子出生前一年乡(镇)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
江苏省的产假为128天,其中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若是属于难产情形的,女职工可以享受143天的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
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为,江苏省基本医保和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19335元每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368元每月。 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通常是按当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的。 通常,单位会根据职工的基本工资确定社保缴费基
江苏省医保卡异地就医如下:江苏省的公民因病需要到本省其他地市就医的,应当持本人的社保卡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到参保地的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后,到异地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可。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优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