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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母亲生活;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可征询孩子的意
1、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男女双
若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将子由父方抚养: 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4、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
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
养不活子女剥夺抚养权的请求由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提出,需要到法院起诉。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
男方可以通过以下方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一、出具相应的医疗机构出具手术或者绝育证明,证明自己丧失生育能力。 二、多照顾孩子,如果孩子长期跟随自己生活的,则如果能够证明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并不意味着男方需要去做绝育手术。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权利,也是法定义务,并不会因为一方存在绝育的原因,而剥夺该方的抚养权利。但是需要注意,如果一方在离婚的时候已经做了绝育的手术,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时候,很可能会照顾
盲人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会比较困难。因为盲人基本上连自身的生活都无法自理,还需要别人的照顾。这种情况下,一方是盲人的,不能够很好的照顾孩子,保障孩子的物质需求,心理需求等。同时盲人在经济收入上一般也处于劣势地位,没有稳定的工作或者是比较好的经济
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需要的条件有: 1、小孩的意见比较重要,例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一般会认真听取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 2、收入状况,证明自己经济收入状况良好,与另一方有所差异; 3、工作环境,根据父母双方的工作环境谁更好,更有利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