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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 其次跟据国家财政部下发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指出,三种情形下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以下情形的
买卖形式赠与如果是撤销赠与的可以追讨房款。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主要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撤销;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可以撤销;法定其他情形。
不能,走正常交易手续过户房产,不论过户过程中有没有金钱往来,也不论房产实际交易价格,都视为双方真实意思。办理完产权证后,房产属于登记权属人,前房主不能再索要。
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为赠与的,则不可以追讨房款,但是当事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重新订立买卖合同,则可以追讨房款。
是否能追讨房款,需视具体情形而定。如果已经办理过户手续,房款将很难追回。如果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这三种情形的,赠与人可以撤
1、一般买卖形式赠与认定比较困难,实践中常从买卖合同交易对象的选择、远远低于市场价的交易价格、未约定支付价款的义务和方式、未支付对价即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办理完毕过户手续至母亲去世又未追索对价等痕迹,以
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赠与合同必须为赠与人自己写书面形式,所以一般情况下并不要求赠与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但是特殊情况下,譬如赠与房屋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1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
名为买卖实为赠与的房子,一般会被认定是赠与而非不是买卖,也就是受赠人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该合同也会被认定是赠与合同,并且适用赠与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
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已经签订了合法有效的赠与合同,而且已经完成了房产的转移登记手续,这时候赠与人当然不能收回赠与过户的房子。但是,针对实践中出现的,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以及赠与人近亲属人身权益的情况,为了保护赠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序良俗,
被拖欠工程款时首先可与欠款人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必须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其还款,一旦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将丧失胜诉权。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追讨欠款,待法院做出判决后若对方仍拒绝履行和解协议,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协议即可。在受理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