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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还可以向第三人索赔,要求侵权人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两者并不冲突。但医疗费重叠的,不能重复获取。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起始时间一般有十二个月,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重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可以的,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1)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①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②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
工伤申报跟入职时间有直接的关系,工伤申报在入职后或者理解为提供事实劳动的那一刻起就建立了,如果入职前就受伤,入职后,申报所谓的工伤,就是骗保行为,是刑事案件处理
我可以告诉您: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
工伤十级伤残享受的待遇,具体情况如下: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
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由谁支付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那么大部分工伤待遇是由国家支付的,只有小部分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那么全部的工伤待遇都是由用人单位支付。
男方交的生育险能享受以下待遇: 1、津贴类生育津贴,男性职工的生育险通常会是10天的带薪休假,个别地区规定男性的带薪休假时间为15天,主要按地区和单位的规定。生育补助金的第二部分,叫做晚婚津贴。这晚婚津贴的金额稍微少一点,就是1个月的当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