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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特殊形态包括下列形式: 一、犯罪未遂。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二、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 三、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是
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
交强险赔偿有下列特殊情形: 1.挂靠在运输公司名下的大货车以该运输公司的名义向保险公司投保,货车驾驶员遇事故身亡后,由此产生的损失保险公司会赔。 2.无证驾驶致人亡,保险公司照赔偿。 3.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
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数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情节较轻,能主动坦白,积极退赃,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适用缓刑,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应认定为贪污罪的特殊情形如下:1。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故意编造未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
应认定为贪污罪的特殊情形如下:1。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故意编造未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
贪污腐败无论归因如何,其现象的发生都有迹可循。首先,国家的很多法律法规、制度、机制还不够健全与完善,对官员的约束力不强,这无形中为“贪官”的存在提供了温床。其次,对于贪污腐败的惩治和打击力度不够。在一
贪污罪的认定主要通过以下方面:1、主观上必须是直接故意,并且是以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2、贪污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委托经营、管理国家财产的人员;3、侵犯的客体为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4、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
遗嘱的形式有如下五种: 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由遗嘱人亲自至户口所在地的公证部门办理,公证遗嘱不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2、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必须是由立遗嘱人本人亲笔书写全文、亲笔签名,并明确注明自书遗嘱的年、月、日。 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
企业合并有两种形式: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吸收合并是指,将一个或者多个企业合并到一个现存的企业中去。如a企业将b企业吸收,成立a企业。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为一个新的企业,如a企业和b企业合并为c企业。企业合并,由合并双方签订合并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