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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并不是同时发放的。女职工产假期间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工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工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津贴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当然个别省份的规定也有不一样的, 以贵阳为例:2013年1月1日起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终止妊娠后或者术后6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
申领生育津贴后离职生育津贴不一定会发放,情况具体如下: 1、生育津贴在职工离职后如若继续缴纳保费,依然可以享有生育险; 2、如果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便不能继续享受生育津贴。 公司交保险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 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
1 产后3个月内把材料1-5交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 2 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 3 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 4 女方单位每月5日-25日报
产假发放生育津贴是正确的,产假期间工资停发。你对照(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第十七条按0.8%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其参保女职工生育或妊娠7个月以上(含7个月)引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在备受关注的产假、生育假问题上,市卫计委负责人邬惊雷介绍,上海原先规定的晚育假为30天,即晚育妇女在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的基础上,增加晚育假30天。考虑到上海大部分女性初育时已超过国家规定的晚育年
【法律意见】津贴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当然个别省份的规定也有不一样的,以贵阳为例:2013年1月1日起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
生育津贴发放给员工的方式如下: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
生育险没交满一年,一般能领生育津贴。凡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连续缴费不满6个月的,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6个月,累计缴纳不满1年的,参保职工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一次性营养补助费、产前检查医疗费和妊娠并发症、生育并发症
小产生育津贴的报销如下: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死亡证明;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 4、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到购买社保所在地办理即可; 5、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仅限女方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