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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又再婚生活困难可以减少抚养费吗

离婚后又再婚生活困难可以减少抚养费吗

2021-04-09 120
普法内容
离婚后又再婚生活困难且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可以减少抚养费。根据相关规定,抚养费一般需要考虑父母的承担能力,在父母承担能力有限的时候,可以酌情考虑减少一方支付的抚养费,这是对弱势一方的一些照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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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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